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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概念图以 IHMC CmapTools 创建, 内含信息有关于: 2299如何為主用 第二篇 學習在日常生活中出代價, 第二篇 學習在日常生活中出代價 包括 實際的追求是在日常生活中, 出代價的意義 是 如果我們一面相信神,一面又把神之外的一切,作為我們的一切,叫 我們倚靠這一切而活,那麼我們永遠的得救,雖然沒有問題,但要神 把我們作到一個地步,叫我們與神完全調和為一,是絶對不可能,也 絶對作不到的事。這不僅是因為我們沒有履行條件,在事實上也是不 可能作到的。這個事實就是我們沒有出代價,而出代價乃是神把祂自 己作到我們裡面,與我們調和為一的條件。, 第二篇 學習在日常生活中出代價 包括 出代價的意義, 一個基本要付的代價 是 在日常生活的追求中,有一個基本的代價,是我們必須學着付出的, 那就是年幼的要從年長的得幫助,年長的也要儘力幫助年幼的。真實 追求屬靈長進的人,能在主面前被顯出的,必須顧到這兩面:一面, 有什麼人能給我幫助,我就儘力去得幫助;另一面,有什麼人需要幫 助,我就儘力去幫助。這是實際的追求。然而,我們的光景卻常常是 年幼的找年幼的,年長的找年長的;這不是真實的追求,也不是出代 價,反而可能是出於人的愛好。一直要找年齡相仿才談得來的,不是 代價,乃是愛好。一直要兩人情投意合才在一起的,這個應當拆毀。 年幼的不肯找年長的,是因為不肯出代價;年長的不肯找年幼的,也 是不肯出代價。這種情形,多半是因為落在肉體裡,和不肯否認己的 緣故。, 實際的追求是在日常生活中 是 我們看不出主在地上時,曾主持過一次正式的聚會,因為祂從不拘形 式。祂是在日常生活中,帶領着門徒追求,即使在行路的時候,也是 在那裡追求。(太五1,八23,九10,十三1~2,10,36,十六13,十 七1~2,二四1~3。)舊約的基甸和跟從他的人受試驗,也是在日常 的生活中,那個試驗是在飲水的事上顯明的。(士七4~8。)屬靈的 事都是這個原則,並不是等進了房間,才禱告,才追求;也不是等進 了會所,上了講台,才講道,才作工,那都是宗教的形式。, 出代價的用處 是 約翰二十章的彼得雖然得救了,但基督在他裡面還沒有多少地位。他 得永遠的生命是有餘的,但要被基督充滿卻是不夠的。所以主說,‘ 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?’(二一15。)這一個更深的愛,就要求他出 代價。若是僅僅信,還不能說活着就是基督,還不能認識基督復活的 大能,也不能說立志行事都是神在我裡面運行。主說,人若不撇下一 切,就不配作祂的門徒。(路十四26,33。)如果僅僅信就夠了,保 羅就不必奔跑,(林前九24,26,加二2,提後四7,)將來也不必得 賞賜。, 出代價的用處 是 什麼時候人看重名譽、前途、地位、權力、親人,什麼時候他裡面就 不能讓基督居首位。主說,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,(太六24,)這 意思是,一個人不能有兩個愛。這個問題不是僅僅憑信就能解決的, 所以,最會講‘信’的約翰福音,(一12,三15~16,18,36,六40 二十31,)到末了就題到‘愛’。讀經的人都承認,約翰二十一章是 作者最末了加上去的。約翰福音明明到二十章就結束了,但卻又加上 二十一章,可見是屬於另一個性質。約翰前二十章都是講信,二十一 章卻是講愛。(15~17。)彼得、約翰他們的信沒有問題,但他們若 沒有撇下漁船、魚網,就不能得着基督。今天,在約翰二十章裡的信 徒,是何等的多;但在二十一章裡的信徒,卻有幾個呢?‘比這些更 深’,(15,)‘年老的時候…’,(18,)這些話就是要求我們出 代價,為著讓基督有機會,能把祂自己豐富的充滿在我們裡面。, 第二篇 學習在日常生活中出代價 包括 認識自己的地位,站住自己的地位, 兩面的代價 是 我們必須出的代價有兩面:一面是我們裡面的感覺,另一面是主給我 們的真理亮光。平時我們裡面所感覺的,大多是零零碎碎的;那些重 大、豐富、高深的事,多是在真理裡。有關這方面,講得最多的就是 馬太福音;馬太福音是一卷關乎國度的書。國度在我們身上的意義, 一面是諸天的掌權,另一面是代價的要求。几乎整卷馬太福音都在講 代價的要求,最重要的就是五至七章、十三章、二十四和二十五章。, 第二篇 學習在日常生活中出代價 包括 兩面的代價, 出代價的結果 是 你要充滿基督,就需要出代價。你的成分不出去,神的成分就不能進 來。你裡面缺少神一分,就不能早一天成熟;你缺少一點基督,就叫 你失去作王的資格。所以出代價的結果,不是叫你得賞賜進國度,乃 是叫你更多得着神,得着基督。滿有神,滿有基督的人,就是首先成 熟被提的人。只有這樣的人能進國度,也只有這樣的人,能登寶座掌 王權。, 實際的追求是在日常生活中 是 我們都曾經立志追求屬靈長進,追求為主所用;但這樣的立志追求, 多半流于形式而不符實際。實際的追求應該在日常生活中,並且是在 生活的每一面。可能你是在遊山玩水,但你還是在那裡追求;可能你 是在陪人談天說地,卻也是在那裡出代價。我們應當是在日常生活的 每一面出代價,追求主。, 認識自己的地位,站住自己的地位 是 宇宙中一切的事物,都有其定律,沒有一個人或一件事,失去他在宇 宙中該有的地位,而能得到祝福。凡離開自己地位的,在宇宙中定規 失去他該有的那一個福分。在家庭中,兒女作得越好的,就越站住兒 女的地位;父母作得越好的,也越站住父母的地位。在召會中也是如 此,聖徒們長得越好,越能站住自己的地位。聖經說,年幼的要順服 年長的,(彼前五5,)年長的要顧到年幼的;(參1~3)我們各人 都該知道自己的地位,不要一直等別人發號命令,靠別人來安排,要 一直站在自己的地位上,出代價學自己的功課。, 認識自己的地位,站住自己的地位 是 每一個人,都應當清楚認識自己的地位。真實學功課,認識自己地位 的人,面對擺在面前的食物,就是再壞也不敢說什麼;就是吃了會毒 死,也只能不吃,卻不能任意說什麼,因為他沒有說話的地位,也不 是說話的時候。真實學功課的人,在該說話時會儘力的說,但在不該 說話時,就會閉口不言。真實學功課的人,是一直守住自己的地位, 開會時該他說話他就說,但一到會外,就守口如瓶。認識自己的地 位,並站住自己的地位,出代價,這就是學功課。, 第二篇 學習在日常生活中出代價 包括 一個基本要付的代價, 兩面的代價 是 馬太福音這三段教訓所論及的內容雖異,卻有一點是相同的,就是每 一段都有出代價的要求。馬太五、六、七章,要求我們出的代價,是 我們整個的人,和整個人生的生活,要完全為著主付出代價,達到更 高的義,併進窄門、走小路。馬太十三章要求我們脫離大樹和麵酵, 作麥子,作芥菜種,作面,也就是要求我們被磨碎,才能給人生命的 供應。十三章同時要求我們,作寶貝(包括寶石)和珍珠,也就是要 求我們經過聖靈的火燒,和苦難的重壓,在主面前才能有價值。二十 四、二十五章要求我們出的代價,乃是在生命方面要買油,在工作方 面要忠心。在生命方面要買油,就是在日常生活中,撇下外面的一 切,而顧到內住的聖靈;在工作方面要忠心,就是隨時隨地把所蒙的 恩賜,供應出去。, 出代價的結果 是 有一天,神臨到以賽亞,他就定意要為神出去作工,(賽六1~8,) 但那時他還不夠能為神所用,還得再出代價。出代價的結果,就是把 自己的一切都拿出去,而讓神的一切調進來;只有這樣的人,才能為 神所用。所以出代價,是為神用的基本條件和事實。, 認識自己的地位,站住自己的地位 是 挪亞醉酒赤身露體,這是大錯;但他的兒子,迦南的父親-含一說 話,就失去了祝福。(創九20~27。)在召會中一有閒言閒語,就定 規失去祝福。不要以為三言兩語是小事,星星之火可以燎原。在日常 生活中,我們有一個功課是必須學的,那就是認識自己的地位;這個 需要出相當的代價。, 出代價的意義 是 這樣看來,代價是有許多面的,如馬太五至七章、十三章、二十四至 二十五章的代價;腓立比三章的代價;啟示錄三章十八節的代價;此 外,還有關於賞罰教訓裡的代價。(林前三8,14~15,九18,24~ 25,來十35。)這一切的代價,都不外乎一個原則,就是凡在神之外 的一切事物,都是我們該出的代價。凡一事一物與神合不來的,頂撞 神的,或代替神、頂替神的,我們都得擺在一邊。若不是這樣,我們 就是沒有給神足夠的機會、足夠的地位,得以自由的把祂自己,作到 我們裡面。也可以說,我們就不能豐富的經歷神自己。, 一個基本要付的代價 是 雅歌第一章裡,那個女子一面追求主,一面還要牧放她的山羊羔。 (8。)所以,我們若忽略年幼的,在主手裡就沒有多少用處。年長的 找年幼的,是因為覺得有責任應該幫助他。年幼的找年長的,是因為 覺得該得幫助。這樣才是正確的事奉。